《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法发[2004]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5号);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强协助执行工作的联合通知〉》(杭中法[2006]125号);
1、协助查封登记表; 2、人民法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 3、已生效的对房屋依法进行查封、预查封的法律文书; 4、协助执行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