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变更程序

一、服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4号《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二、服务对象:

本市承接物业管理服务,已取得杭州市房管局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名称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单位。

三、需提供的资料:

  1.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准予变更的相关资料复印件(校验原件);
  2. 工商变更后新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校验原件);
  3. 股东大会同意变更的决议复印件(校验原件);
  4. 要求变更企业资质的申请报告;
  5. 目前企业基本概况及业务开展情况。

四、办事程序:

  1. 提供上述资料;
  2. 经市房管局审核同意后,颁发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五、办事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平海路248号平海大厦一楼办事大厅物业管理窗口

联系电话:87015858-8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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