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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通道
 
 

一、三楼办证大厅设立的“绿色通道”窗口
(一)受理范围
  1、特殊群体
  (1)外地及境外特地来杭州办理房产交易、抵押手续,又急于出境或赶回居住地的群众。
  (2)因治病或出境留学等特殊情况,急需权证取得贷款或其他用途的群众。
  2、弱势群体
  老年人、残疾人、身体状况不佳等人员。
(二)受理要求
  1、在受理“绿色通道”卷宗时,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确有需要的,才能给予办理,掌握宁紧勿滥的原则。
  2、对“绿色通道”受理人员遇上述(一)、(二)两条规定范围内群众要求加快办理的,可开通“绿色通道”。
  3、开通“绿色通道”前须经办证大厅副主任签字同意,方可受理。
(三)卷宗处理方法
  1、窗口受理人员对受理卷宗要按不同情况在“绿色通道”卷宗袋上注明原因,遇行走不方便的老人或残疾人需要提供上门服务的,需注明“上门服务”字样。
  2、各处室相关经办人员在接到“绿色通道”卷宗后,必须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按时送达至下一道工作环节,以最高效率保证“绿色通道”卷宗的完成。
  3、完成“绿色通道”卷宗后,发证工作人员要及时通知住户前来领取权证或由发证工作人员送证上门。
二、其他需要加快办理的卷宗
  在日常工作中,因各方面的原因,需要加快办理的卷宗,各经办人无权擅自加快,必须经产权管理中心领导签字后,方可加快办理。对加快办理的卷宗必须符合依法行政的有关规定。

 
有关补充规定

一、特殊需要范畴
  1、境外及外地来杭州办理房产权证登记手续,又急于出境或赶回居住地的;
  2、急需通过房产抵押或买卖取得房款用于治病、升学、留学等的;
  3、因小孩入学急需取得房产证书的;
  4、对其它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加快的。
二、弱势群体范围
  1、病残人员;
  2、80岁以上老年人。
三、“绿色通道”受理要求
  1、“绿色通道”人员受理卷宗时,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确有需要的,办理时需提供以下相关资料才能给予办理,掌握宁紧勿滥的原则。
  ⑴对急于出境或赶回居住地的,需提供出境机票、签证或外地身份证、户籍证明;
  ⑵对用于治病的,需提供医院病历证明;
  ⑶对小孩入学、升学、留学的,需提供小孩户口薄、入学通知等相关资料;
  ⑷病残人或80岁以上老年人需提供身份证、残疾证或老年卡等。
  ⑸对其它特殊原因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绿色通道”符合上述要求的群众,需填写统一的《卷宗加快联系单》,可开通“绿色通道”。受理人员受理时需将《卷宗加快联系单》及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一并放入专用的绿色卷宗袋内。
  3、工作人员要正确履行职责,开通“绿色通道”前,受理人员须报大厅值周主任签字同意方可办理。工作人员及值周主任要严格把关,在联系单的意见中要说明理由,确保为有真正困难和特殊情况的群众服务,严禁把“绿色通道”变成“人情通道”、“关系通道”,如有上述情况,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4、凡属中介企业代理的产权登记不列入“绿色通道”和加快办理的服务范围。
四、卷宗处理方法
  1、窗口受理人员对受理卷宗要按不同情况在“绿色通道”卷宗袋上注明原因,遇行走不方便的老人或残疾人需要提供上门服务的,需注明“上门服务”字样。
  2、各处室相关经办人员在接到“绿色通道”卷宗后,必须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按时送达至下一道工作环节,保证以最高效率完成“绿色通道”卷宗的完成。
  3、完成“绿色通道”卷宗后,发证工作人员要及时通知住户前来领取或发证工作人员送证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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