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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指导思想、基本目标、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从房产管理的实际情况出发,全面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精神,形成以人为本、责任落实、协调高效的行政执法新机制。
  二、基本目标
  在本单位深化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一定时期后,通过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细化执法标准、合理控制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建立评议考核体系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等手段,建立和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系,保证房产管理行政执法合法、公开、文明、高效,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为加强局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局行政执法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杨 坚
  副组长:蔡刚生、姚官礼、周军福、楼云居、张新、聂红兵、丁渐荣
  成员:冯晶、王金玉、张璐、谢小敏、黄建南、王荣、成英、狄红宇、章晖、徐艳、田振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冯晶。
  领导小组负责局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情况通报、信息反馈、监督检查和年终考核等日常工作及其他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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