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 结 书
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
兹有
(单位)前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于营业执照( )、文件( )等资料原件不便提供,故采取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形式代替原件。我单位
在此承诺:本单位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复印件都与原件一致,由此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我单位自己承担。
特此具结。
单位: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