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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 州 市 房 产 管 理 局 2003年5月20日 (第 十一 期)第 二 版

  编者按:对于大多数杭州人来说,"平改坡"这个词并不陌生。"平改坡",就是对建筑结构许可的多层住宅平屋顶改建成坡屋顶。由于"平改坡"后能有效解决顶楼住宅的渗漏、隔热差问题,美化城市景观,提高住房特别是顶层住户的居住条件,所以这项利民工程自从1999年推出后就受到了广大市民的普遍关注和欢迎。在今年"平改坡"即将全面展开之际,本报特辟出"平改坡"专栏,使市民对"平改坡"工作有个初步的了解。

  

            “平改坡”基本情况
  杭州市实施住宅平改坡已有四年时间,从2000年至今年全市已有近400幢多层住宅实施了平改坡。1999年,我局总结房屋维修的经验,首先在上城区火药局弄、下城区武林路、江干区景芳一区、拱墅区三宝新村、西湖区东山弄各选择一幢房屋进行"平改坡"的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2000年5月,市建委、市规划局、市房管局联合下发了杭建设(2000)85号、杭规发(2000)65号、杭房局(2000)110号《关于发布〈杭州市屋面整治若干管理规定(试行) 的通知》,规范杭州市的"平改坡"工作 。
为更好地为民办实事,市政府加大了资金投入,2001年实施"平改坡"100幢,2002年又将"平改坡"工程正式列为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实施"平改坡"200幢。同时,对单位产权的房屋要求"平改坡",经批准,也可以实施。到目前为止,市区中河路高架桥两侧,下城区流水苑、朝晖九区,江干区采荷小区、登云新村、西湖区曙光新村、古荡小区、日晖新村、上宁新村等,近400幢房屋实了“平改坡”。

  2003年初,我局对全市近几年来实施的"平改坡"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在对上海、厦门、青岛三城市的"平改坡"工作进行考察的基础上,向市政府上报了《关于加强杭州市屋面整治(平改坡)工作的实施意见》,企望将杭州市"平改坡"作为一项长期工作,规范、有序地实施下去。同时,鼓励单位产权的房屋实施"平改坡",以加快杭州市"平改坡"工作步伐。

           2003年"平改坡" 选址
  2003年,市城区片将有200幢住宅实施"平改坡"。我局在各城区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经核实,选择的地址确定在以下地区实施:上城区的沿建国中路、金狮苑、河坊街地区;下城区的武林路、朝晖六区、玄坛弄屏风街;江干区的采荷小区双菱新村、沿清江路一带;拱墅区的舟山新村、湖洲东苑、新昌新村;西湖区的古荡东区、东山弄等地。
 

       2003年"平改坡"工程计划

单 位
幢 数
建筑面积
(m2)
屋面面积
(m2)
上城区
45
220398
34521
下城区
25
80850
13121
江干区
40
106098
22618
拱墅区
40
126135
22082
西湖区
50
115177
23457
合 计
200
648658
115799

            单位房屋"平改坡"情况
   杭州市实施"平改坡"工程后,产权单位也极为关注,纷纷要求实施"平改坡"。自2000年至2003年3月先后有20家单位,近50幢房屋,经批准,实施了"平改坡"。

          2002年县(市)平改坡实施情况
  2002年我局筹集了大笔资金,对临安、建德、淳安、桐庐等县(市)的22幢房屋实施了"平改坡",共计48000平方米。整个工程从2002年11月初开工,于2003年1月10日全部竣工,工程中拆除了违章建筑及不规范的防盗窗,增设了坡屋顶,对房屋立面进行了粉刷处理,统一安装了铝合金窗和雨蓬,使原来陈旧的房屋面貌焕然一新。




 
 
▲为提高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质量,使鉴定报告更加公正客观,扩大业务范围。近日,市安鉴所出资6万余元,添置了检测设备,并请专家对鉴定人员进行检测方面的培训。

  ▲为配合"33929"重点工程的清江路入城口整治、虎跑路复线(万松岭隧道)、狮虎桥路(龙游路)道路整治等3个工程项目的建设。近日,市拆迁办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及时颁发了《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在许可证颁发后10日内,到上述重点工程拆迁现场进行法规政策咨询活动。

  ▲1-4月份,市产权管理中心已发放社区配套用房房屋所有权证392本。据悉,该中心累计发放社区配套用房房屋所有权证643本,面积达63194.96平米,基本完成了全市的社区配套用房发证工作。

  ▲近日,局拆迁办参加了由市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市区主要道路拆迁工地环境卫生、文明拆迁、扬尘控制情况等进行检查。

    杭州市屋面整治若干管理规定(试行)
  一、总则
  1、为了提高我市国际风景旅游城市的城市品位,改善城市第五立面景观,美化市容市貌,提高环境质量,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及相应规划建筑技术规范,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对于城区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屋面上违法搭建的建、构筑物及有碍景观的其他设施一律先自行拆除。
  3、对于城区范围内,除新建大型公建和部分屋面处理已经较为美观,不影响景观的原建筑屋面保持现状外,其他建筑屋面原则上一律进行整治。
  4、建筑物的屋面作为第五立面必须进行专项设计,满足结构安全、屋顶防水、消防、抗震、防台风和防雷等要求。

  二、具体方法
实施屋面整治的具体方法是对屋面进行净化处理后,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进行美化、绿化或坡化。
  l、净化处理:清理、冲洗屋顶,清除屋顶杂物,拆除违法搭建
物,对屋顶进行防渗补漏处理,整治广告牌、天线、电话线、太阳能热水器等,推广有线电视或安装共用天线。
  2、美化和绿化处理:在技术或其它客观条件允许时,上人屋面
尤其是高层建筑裙房屋面宜种植植物,进行绿化或营造屋顶花园;不上人屋面或上人屋面在技术或其它客观条件不允许时,应采取其它方法进行美化绿化。
  3、坡化处理:对于高度低于24米公建或6层以下住宅的非上人屋面,原则上进行坡化处理。要求坡脊最高点至屋面不得超过建筑的一个层高或出屋面的楼梯间高度,坡面最大坡度不得超过35°。对于24米以上的公建和7层(含7层)以上的住宅,在符合消防、城市景观的前提下,采取"平坡结合"的方式,加以美化、绿化、亮化。

  三、具体细则(略)

  四、组织实施
  1、市房管局是屋面整治的责任单位,负责按小区统一整治。建筑屋面整治应本着统一组织,统一设计,分头实施的原则进行。
  2、市规划局对屋面整治提出设计要求,市建委会同市规划等部门负责对屋面整治设计方案进行审批。
  3、屋面的坡化由市房管局负责组织实施,屋面的净化由有关区政府负责实施,市建委负责协调。
  4、组织实施单位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法人),根据批准的屋顶整治设计、汇总计划、协调实施进度、监督质量、组织项目验收等。
  5、根据市政府有关要求,屋面整治资金由产权单位负责筹措。

    "平改坡"实施程序
  
1、市房管局统一列项,制订计划;
  2、市政府制订项目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3、各城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具体地址,经市房管局核实、确定;
  4、市房管局组织"平改坡"公开设计招投标;
  5、市房管局确定"平改坡"施工招投标方案,各区为建设单位统一进入市区招投标市场,进行公开施工招投标;
  6、施工企业进场施工;
  7、市、区职能部门在施工期间开展检查工作;
  8、各区组织辖区的"平改坡"工程验收;
  9、市局对各区"平改坡"工作进行考核;
  10、市局对当年"平改坡"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平改坡"市、区职责分工
  市房管局职责:
  负责总牵头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的"平改坡"工作;编制全市年度"平改坡"计划;制订施工招投标范本;组织落实市级财政资金的筹措及拨付;组织实施各区"平改坡"工程方案设计单位的招投标工作;对各区"平改坡"工程安全、质量等方面实施按月监督;对"平改坡"工程完成情况实施目标考核;会同市财政局委托审计机构对各区"平改坡"工程进行决算审计。
区建设(房管)局职责:
  具体负责辖区内"平改坡"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编制各区年度"平改坡"工作计划,上报市房管局;组织落实区级财政"平改坡"工程资金;全面负责辖区内"平改坡"工程委托设计及方案确认、施工招投标、工程质量工作;落实聘请质量监理单位、安全监理单位和现场文明安全施工监督管理措施;组织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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