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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 州 市 房 产 管 理 局  2003年5月20日(第 十一 期) 第 四 版
             

--局系统开展"为省直部门服务月"活动综述

  本报讯:局党委始终把为省直部门服务活动,当作一项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在第三次"为省直部门服务月"活动中,围绕市有关"服务月"活动的"四项要求",紧紧抓住"部署周密,建立联络,解决问题,跟踪问效"四个环节,使服务活动开展得扎实有效。
  及早准备,部署周密。为提高"为省直部门服务"活动的有效性,去年11月、12月,局邀请了省直有关部门人员,召开了多次省直机关部门房管工作恳谈会,面对面地听取省直部门对局在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及省直部门在房产上的实际困难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并将相关的意见、建议列出解决的计划表,分解到各单位落实解决,对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向省直部门作出解释。
  在这次为省直部门服务的活动中,局把这一活动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定了"服务月"活动的总体思路,制定了服务活动的方案,落实了服务的内容和方式,并明确了"局长亲自抓,党委副书记分管负责,局行风办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并把这一活动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
  建立联络,有的放矢。局采取了"上门走访、定期回访、每季发送征询意见函、每月寄发《房管月报》"等方式,加强与省直各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同时,局就部分省直部门提出如何改进房管业务工作,如何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商品房管理、物业管理、拆迁安置和补偿工作、产权办证工作等方面的建设性的意见,进行了汇集整理,逐项研究,落实反馈。
  上门服务,解决问题。局多次派出了由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市白蚁防治研究所、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局物业监管处等单位(处室)14名业务骨干组成的服务小分队,分别在省重点建设项目工地的省信访接待楼、省府大院,以及市满意办组织的府苑新村等地,开展现场服务,回答省直部门提出的各类拆迁、房产等问题。每次服务前,做到事先与省级有关部门取得联系,联合发出通知,将服务内容预先告知干部和职工。据统计,自4月1日以来,局已为省直部门的230余名工作人员在现场提供了服务,发放《房产知识百问》、房改申请表等资料800余份,受理验换证卷宗4份,发送预防白蚁、蟑螂等虫害药物200余份。同时,局积极为省直单位解决各类实际问题,在"服务月"中,已为杭钢集团上市产权变更验(换)证41件,变更房产42余万平方米,更改地名1200多件;为省广电厅、省财政厅进行验(换)证82件;为浙大和杭州铁路分局,实地踏勘房产面积75余万平方米,受理卷宗679件;受理房改房324户,变更30户;为省电信有限公司上市受理卷宗14.5万平方米;为杭州制氧集团有限公司和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企业改制变更,上门受理52件,受理房改房159户。
  跟踪问效,长效服务。在为省直部门服务中,局把服务效果放在第一位,要求局属各窗口单位、机关各处室,重点检查"省直部门提出需要服务的项目是否逐项得到落实;对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是否列出计划,并向省直部门作出解释;对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建设是否切实进行了整改;本单位确定的长期联络制度和长效服务措施是否明确并得到落实"等四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全方位的跟踪问效。为了使"为省直部门服务月"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局既立足于当前,诚心诚意、实实在在地为省直部门办实事、办好事;又着眼于长远,建立、完善长期联系和长效服务的机制。在与省直各部门建立经常联系制度的基础上,又提出三项具体的措施:一是每季度向省直各部门发放意见征询函,收集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服务情况,改进服务态度和方式;二是不定期地上门提供办证和咨询服务;三是在不违反依法行政的前提下,予以特事特办。

  本报讯:今年我市精品小区整治工作的目标已定,市城区片的五个小区列入了精品小区整治范围。
这次被列入精品小区整治的五个小区为上城区袁井巷社区一期(金狮苑小区)、下城区王马社区、西湖区翠苑一区、拱墅区舟山新村和江干区静怡社区等5个小区。这5个列入精品小区整治的总建筑面积达到43.34万平方米,幢数有28幢,单元数有398个。目前,各区正在积极制订整治的方案以及进行经费的预算。


本报讯: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中介代理业务的监管力度,促进房地产中介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近日,局会同各区行政执法大队,对全市近百家房地产中介企业,在房地产买卖代理业务中执行保证金帐户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从连续4天的检查情况看,消费者和大多数中介企业对我局加大房地产中介代理房款监管力度所采取的措施表示支持,认为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和大多数诚信中介企业的利益,有利于整个市场的健康发展。检查中虽然未发现买卖双方当事人成交房款被中介企业挪用的情况,但检查中也发现一些其他违规行为,如有的中介企业广告信息不真实、存在炒楼花甚至炒房卡的现象;有的无营业执照或中介机构资质证书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检查组除当场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外,我局还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对未按时进行整改和部分严重违规的中介企业,将进行严厉处罚。


本报讯:据市产权管理中心统计,今年我市房产发证量呈上升趋势,第一季度共发放房屋所有权证32470本,比去年同期增长了58.02%;按揭备案证明3533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59.72%;在建工程备案证明11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57.45%。
据悉,市产权管理中心虽然业务量有了较大的增加,但该中心工作人员均表示,要严把发证关,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使房屋产权证顺利地发放到业主手中。


本报讯:近日,局对两家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违规操作情况,分别作出了相应的处罚,从而强化了对中介机构交易房款监管的力度。
  接到反映两家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操作
擅自挪用客户房款的群众投诉后,局对此十分重视,及时进行了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并依据有关规定对两家房地产中介机构作出了相应的处罚:对其中一家中介机构的法人代表予以吊销房地产经济人资格证;对另一家中介机构发出了责令停业通知书,不得再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

  本报讯:今年,我市对市区经济适用住房政策进行了较大地调整,新出台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将我市市区住房供应体系中的经济适用房,细分为一般中等收入阶层购置的经济居住房和帮扶低收入家庭购买的经济解困房。目前,市房改办正在积极做好经济适用住房新老政策衔接的相关工作。
市房改办为认真做好经济适用住房新老政策的衔接工作,该办正在积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按照新政策,尽快细化操作办法,制定出台《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居住房)实施细则》和《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解困房)实施细则》;二是根据新政策规定,做好计算机程序的开发调整工作以及相关表格表式的制定、宣传资料的编制;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政策咨询和解答工作;四是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做好《准购证》发放工作。


    “西湖西进”拆迁工作进展顺利

本报讯:自今年2月16日、3月9日"西湖西进"建设项目领取了5个《拆迁许可证》后,"西湖西进"工程中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工作进展顺利。截止4月21日,在总计302户的拆迁户中已有297户办理手续,腾空房屋。



     节能住宅建筑试验楼通过评审

本报讯:4月2日,市房地产开发实业总公司承担并完成的《潮鸣小区A4#,A5#楼节能住宅建筑试验楼》通过了评审。参加此次评审的有关专家,在认真听取该课题有关设计、施工、检测等情况介绍和实地考查后,认为总体达到了省内领先水平,建议进一步总结经验,以便推广应用。


      首次房地产经纪人培训班结业

本报讯:目前,根据房地产中介市场发展的需要,提高各县(市)房地产经纪人的工作水平,在各区、县(市)房地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在临安、桐庐和淳安等地举办了我市首次房地产经纪人培训班,共有95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首例拆迁评估异议鉴定

本报讯:近日,市拆迁办召开专家鉴定会,对我市新《拆迁条例》颁布后的首例拆迁评估异议进行了鉴定。
这次拆迁评估鉴定,由法定程序选出的8名专家组成了鉴定组。专家们仔细地了解、审核了评估报告和评估过程,认真听取了当事双方的答辩,最后对这起拆迁评估异议案进行了投票和会签,并出具了维持原评估值的鉴定结论。

本报讯:近日,市房屋安全鉴定所在对拱墅区石塘村良之森服装厂厂房的安全鉴定工作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技术,在混凝土构件钻孔取芯工作上取得成功。
这次对混凝土构件钻孔取芯工作取得成功,将对该所积极开拓鉴定工作,提高鉴定检测质量和工作效益,保证按时完成承诺鉴定工作时间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据悉,以前在这项工作上,由于技术和设备条件的限制,该项业务,房屋安全鉴定所一直是委托外单位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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