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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 州 市 房 产
管 理 局 2003年8月20日 第十四期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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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日,局召开紧急会议,向全市物业管理企业、各城区房屋应急中心部署开展"真情服务、回报业主,为小区居民'送清凉',助大家共渡夏日高温"为主题的优良服务月活动。 《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02年2月1日实施。一年多来,《条例》的出台,不但把杭州市物业管理的发展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而且促进了物业管理的规范发展。 物业管理新体制的推行,涉及到方方面面利益格局调整,牵涉到一系列部门,单靠任何一家很难深入进行下去。 我局作为物业管理行业的主管部门,经过多年的探索,逐步确立了"两级联动,三级推进,四级网络"的发展思路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一家统管,各负其责"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充分发挥了市、区、街道三级政府的作用,明确了市、区两级房管部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在小区物业管理中的作用。 近年来,我局依法开展物业管理市场整顿和基本服务标准检查工作,大力推进物业管理招投标,使物业管理项目通过"三公开"向优秀物业管理企业集中,达到优化管理的目标。到今年上半年,全市物业管理总面积达到2450余万平方米(与条例实施前相比,新增物业管理面积450万平方米),2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面达到了75%以上,物业管理规范服务达标率达到了80%以上。全市共创建国家级物业管理优秀小区(大厦)23个,省、市级物业管理优秀小区(大厦)110个。物业管理在我市的推行,不仅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促进了城市环境和容貌的改观,而且为繁荣我市经济,稳定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在2001年的"中国物业管理发展论坛"上,向全国同行业全面展示了杭州物业管理的新成就、新面貌,这标志着杭州在人居环境改善上取得巨大成绩(杭州被授予联合国人居奖)的同时,也极大地提高了杭州在国际上的知名度。 《条例》实施之后,我局严把市场准入关,对物业管理企业实行资质等级管理制度的年审制度,每两年核定一次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等级。 《条例》实施以来,新批物业管理企业63家,年检129家。在日常管理中,加大对违章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2002年根据建设部等七部委下发的《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精神,开展了杭州市物业管理市场的整顿,有14家物业管理企业进行限期整改。今年我局取消了1家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杭州和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未按《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管理,业主不满意,被取消资质),较好地规范了物业管理市场秩序。 为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开展了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已举办三期培训班,共有400多人接受培训,取得上岗证。今年7月份开始,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开展了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基本标准检查和对市优物业管理小区(大厦)复验两项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整顿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查处物业管理中的各项违法违规行为。对收费不规范、服务质量低、业主反映差的少数企业实行限期整改。同时,为加大行业监管力度,聘请了部分人大代表、市政府法制办、市物价局、部分社区主任及新闻媒体人员,组成了"杭州市诚信物业管理监督小组",以及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成立的"杭州市物业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妥善解决物业管理中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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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从职责上,协调工作不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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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为贯彻即将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 进一步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工作,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形成争优创先的物业管理发展氛围。从7月份开始,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基本标准检查和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小区(大厦)复验工作,此项工作将于8月底结束。 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基本标准检查的对象是:杭州市区范围内的各个物业管理公司及物业管理公司在每一个小区的管理处。优秀(示范)小区(大厦)复验的对象是:1998-2001年度获得杭州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小区(大厦)称号的小区(大厦)。据了解,对获得过全国物业管理优秀(示范)住宅小区(大厦)称号的小区(大厦)免予基本标准检查和复验。 物业管理服务基本标准检查和优秀(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复验工作,由市局统一领导,各区房管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社区干部等共同参与。 |
![]() 从8月份"优良服务月"活动以来。各物业公司腾出活动场所、场地,打开空调,让无空调的困难家庭居民纳凉、解暑。各房管站(所)冒着高温,加强对房屋的各项共用设施设备的检查、养护,确保高温时期正常运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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