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房管月报>>
杭 州 市 房 产 管 理 局   2003年11月20日   第十七期 第四版

  为了加强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经杭州市编委批准,杭州市房产档案馆于2003年1月2日举行成立揭牌仪式。
  杭州市房产档案馆的职责:负责全市各类房产档案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房产档案的接受和征集、整理、保管、统计分析、编研工作;负责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查询服务工作。
  近年来,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房产管理从行政的指令式管理演变为规范化、法制化管理;从单项的直管公房管理扩展到全社会多产权结构的综合性房产管理。人民群众与房产管理的接触、联系愈加紧密和广泛,有关房产档案方面的话题,自然也引起了党和政府以及人民群众的关注。近日,本报就杭州市如何做好房产档案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这一话题,采访了杭州市房产档案馆馆长徐绍兴。
  徐绍兴介绍说,我市房地产业历史悠久,房地产档案馆藏丰富,卷帙浩繁。市房管部门保存着清朝道光二十年(公元 1827年)形成的我市最早的房地产档案,收集了从民国到目前各个历史时期形成的房地产权属档案近百万卷。为适应日益发展的房地产业形势,充分发挥房产档案的作用,开发和利用好房产档案的经济和社会价值,建立全市统一的专业房产档案馆,成了全市房管部门、开发建设单位和房地产档案利用部门以及广大市民群众的共同呼声,在此情形下,市房产档案馆便应运而生。它的成立,将紧紧围绕"住在杭州"的品牌,以崭新的形象,创新的管理模式、全新的服务理念,做好全市房产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开发利用等管理工作。
  徐馆长称,今年1月2日,市房产档案馆挂牌成立以来,除了做好日常的房产档案接收、保管编研、开发利用等工作外,还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开展房产档案的整理和电子扫描工作,准备用1年半左右的时间,实现房产档案的数字化管理,为广大市民、开发建设单位和党政机关提供更加快速、便捷的房产档案利用服务。


  徐馆长强调,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确定了把解决市区一万户住房困难户作为为民办实事的第一件实事项目,加快建立了针对不同收入和需求群体的集"市场、居住、解困、救济"功能为一体的科学住房保障体系,特别是大手笔保护西湖的动作,以及"住在杭州"品牌的日益打响,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求学者等,将在杭州自然、人文、社会等独特环境要素的吸引下,来杭创业和发展。因此,我馆将以积极的姿态,加强城市房产权属档案管理,保障房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转变服务观念和改进服务方式,变房产档案的开发利用由过去的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零星服务为系统服务,单一服务为全方位服务,努力实现房产档案这一宝贵资源的经济和社会价值,为杭州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党的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改革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围绕产权交易管理中心的工作实际,谈几点学习体会:
  首先要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抓好党建基础工作。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是由原产权监理处和房产交易管理所合并后的新建单位。在教育活动中应针对单位实际情况,努力克服工学矛盾,做到科学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学习的"四落实",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全面掌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体系,深刻理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丰富内涵,有效激励党员干部的学习自觉性,并通过"党纪条规知识竞赛"和"十六大报告知识竞赛"及"怎样做一个好党员演讲"等活动,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的政治觉悟。
  其次,要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明确党组织的地位、任务和作用,把中心党总支的建设纳入规范的轨道。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中,要建立好党员责任区和党员活动室,在党员和群众中广泛开展"结对互帮"、"一帮一" "在岗一分钟,满意六十秒"等形式的活动,叫响"有困难找共产党员"的口号,通过党员胸前佩带党徽标志的做法,让前来办事的群众一眼就看出谁是党员,促进党员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对新启用和岗位变动的干部实行公示制,由广大职工监督,

并把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制度作为纯洁组织的重要措施来抓,促进党员的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充分发挥了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再次,要在落实上下功夫。三楼办证大厅的优质服务受到全市百姓群众的关注。在这样的情况下,窗口单位的行风不仅关系到本行业的自身形象,也关系到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尊严。因此,要在《产权管理中心行风实施意见》、《行风建设考核实施细则和评分标准》的基础上,对行为规范、服务质量等每项工作进行分解和量化,明确了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及具体责任人,切实做到了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继续开展好"流动红旗"、"优秀示范"、"标兵示范"等评选活动,努力提升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倡导"人人都是形象,个个皆是窗口"的氛围,提高干部职工的作
 
风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不断激励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工作干劲。(本文作者为局房产交易产权管理中心)
 
   

 

杭州市房产信息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杭州市房产信息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及数据,版权均属于杭州市房产管理局和杭州市房产信息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

  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杭州市房产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的转载件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为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市房产信息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网联系。

杭州市房产管理局 版权所有
杭州市房产信息中心建设管理 联系电话:87015858
ICP备案证编号:浙ICP备05052140号 浙ICP备05032727号
建议浏览器IE6.0 分辨率:1024×768以上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