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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 州 市 房 产 管 理 局   2004年9月20日  第二十七期  第一版
  本报讯 全市“8.23”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会议之后,局党委深入查找分析,着力强化督查,认真做好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各项工作。
  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会议刚结束,局党委及时通报会议基本情况和会议精神,认真分析今年以来效能建设工作的情况,研究贯彻落实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方案。8月24日上午,召开机关处(室)处以上干部、局属窗口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及时传达会议的精神及王国平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局系统效能建设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
  在认真传达贯彻会议精神的同时,局党委在系统开展了“六看、六对照”活动:一是对照上级要求,看一看对效能建设的认识是否到位;二是对照《实施意见》,看一看效能建设的机关制度是否制定完善和有效执行;三是对照执政理念,看一看队伍素质是否增强,机关效率是否提高,群众满意度是否提升;四是对照《行政许可法》,看一看该取消的行政许可

是否已经取消到位;五是对照党的宗旨,看一看群众“事难办”的问题是否得到有效地解决;六是对照工作职责,看一看效能建设的各项工作是否落到实处。通过上述活动,查找效能建设工作上的簿弱环节和不足,统一干部职工的思想。
  按照“动真、抓实、过硬”的要求,局党委归纳了近期效能建设中的十个倾向性问题,要求系统各处室、单位进行对照自查。针对个别问题相对较多的局属单位,局领导亲自与该单位一起查找原因,寻找解决的办法,并对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帮教和集体谈话。
  在全面落实月考核督查制度的基础上,8月26日,局党委从系统内抽调了10名工作人员,组成3个督查组,围绕“《行政许可法》执行情况;内部管理情况,尤其是办事窗口工作作风、服务态度、行为规范、办事效率、群众满意度;全市效能工作会议和‘四条禁令’的贯彻情况”等方面的内容,集中对机关处(室)、局属窗口单位,以及各区县(市)房管局(处)的单位和基层站(所),进

行了10多天的督查和暗访。
  又讯 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及时召开会议,传达贯彻落实全市和局效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和深入的动员,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和督查。
  市白蚁防治所、市拆迁办高度重视本单位工作人员在服务中的作风、效率和满意度,教育所属人员进一步提高对效能建设工作的认识,务必执行好“四条禁令”。市房产信息中心、市房屋安全鉴定所对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作了进一步规范。局人事处要求全处人员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以群众的利益为重,为基层单位做好服务。市房产档案馆要求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宗旨观,以高标准要求自己,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自身拒腐防变能力,切实对照“四条禁令”,认真查找差距,对存在的问题一项项抓整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狠抓落实。

  本报讯 为进一步推进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效能(行风)建设,树立市房管系统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近日,局党委发出通知,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十个不准”规定。
  “十个不准”的内容是:一是不准为家属、亲友、服务管理对象违规办理各种涉及房管业务的事宜或提供便利;二是不准领导干部、局机关干部和局属窗口事业单位员工个人经商、办企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或在企业兼职领取报酬;三是不准因私向下属单位或服务管理对象推荐施工单位或推销建筑材料和产品;四是不准接受服务管理对象的现金(含礼卡、礼券、支付凭证)、礼品和宴请;五是不准参加服务管理对象安排的旅游或其他高消费娱乐活动;六是不准私自到下属单位或服务管理对象处报销各种发票;七是不准违反规定私驾公车,或因私借用服务管理对象的车辆;八是不准在值班时间和工作日中午(公事接待省外客人除外)饮酒;九是不准在上班和值班时间擅离岗位、擅离职守,或上网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十是不准参与色情活动和赌博活动。
  局党委在《通知》中明确,“十个不准”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且与每月效能(行风)考评和年终考核挂钩,并要求全系统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对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实,将根据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依据党纪、政纪和《杭州市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和效能问题惩戒办法(试行)》,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分别给予批评、告诫、扣发岗位考核奖、调离岗位直至辞退等处理或纪律处分。

 
  本报讯 继去年成功举行第一届运动会后,局将于9月24日——25日,在浙江工业大学举行系统第二届运动会。
  去年9月28日,局在杭州市游泳健身中心举行了系统第一届运动会,杨坚局长为第一届运动会开了球,来自局机关、局属单位的12支代表队分别参加了羽毛球、乒乓球、保龄球、跳绳四个项目的角逐。
  据悉,本届运动会设游泳、羽毛球、乒乓球、保龄球等项目,参加人数和规模将超过第一届运动会。

 

  

  本报讯 根据局党委的安排,在9月9日召开的全市房产管理工作会议上,局向机关、局属各窗口单位、各区、县(市)房管局(处),通报了8月26日至9月8日之间的集中明查暗访情况。
  为使这次集中检查达到预期目的,局行风办专门制定了检查方案,对全体检查人员进行了分组和分工,明确了检查的时间、对象、内容和形式,提出了要求,确定了责任人。
  在情况通报中,肯定了各单位在认真贯彻落实“8.23”全市效能建设工作会议和“四条禁令”等方面上所做的工作。特别是全市效能建设工作会议以后,各单位高度重视,行动迅速,依照相关要求,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市房改办更换了去向牌;临安房管处针对工作人员去向不明、登记不规范等问题,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立即进行了整改;拱墅房管局及时传达效能建设工作会议的精神,带领相关人员,在适时做好所辖站(所)稳定工作的同时,集中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在省、市效能办的随机抽查中,工作人员都能对“四条禁令”的内容对答如流,受到了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同时,系统各单位及各区、县(市)房管局(处)按市效能办的要求,及时制定了“八项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如西湖房管局,充分发挥调研员的工作积极性,出台了一套含盖党务、行政管理的《西湖区建设(房管)局相关规定》,营造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风气。
  在情况通报中,还对全市房管系统今年以来开展效能建设工作的情况进行了讲评,对集中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要求各单位加强内查力度,自加压力,规范制度,切莫局限于面上的工作,要与年度工作目标、群众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等方面相结合,做到认识再提高、工作再深化、督查再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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