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房管月报>>
杭 州 市 房 产 管 理 局   2004年11月20日  第二十九期  第四版

公房租金标准调整

  本报讯 10月份起,市区公有住房租金施行新的标准。新标准由原来的平均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40元调整为2.76元。
   今后公房租金统一按新标准执行,相应的分值为0.023元,户月租金按该户住房总分数乘以相应的分值计算。租金调整后,对离退休职工、困难家庭等将实行减免政策。超过规定面积控制标准以上部分的面积,不得享受减免补助政策。申请租金减免的承租户,经批准后于申请的次月起,开始享受有关租金减免政策,减免标准按其退休当年减免政策计算。

2004年度我市公房出售价格政策

  本报讯 今年度我市公房出售成本价(以砖混二等成套住房为标准)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900元,原为885元;市场价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820元,最低限价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20元。公房出售的有关优惠政策、建筑面积控制标准和售房操作程序等,将仍按原规定执行。

未成年人房屋买卖有新规定

  本报讯 为避免不必要的房产纠纷,市产权管理中心近日出台规定:以未成年人个人名义进行房屋买卖时,合同上不能仅有未成年人签字,还必须由父母双方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签字。如未成年人尚无法签字的,可由父母代未成年人签字后,再由父母在代理人一栏签字。

  本报讯 近日 , 本报记者连续两次随局行风办、物业处和杭四建的有关人员,在对为社区办实事项目现场的跟踪督查中了解到,2004年为社区办实事项目,在各区房管局和杭四建等责任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可望于本月底基本完成。

  2004年为社区办实事项目,是由局系统社区服务责任处(室)、单位历时二个多月的走访和收集,经局认真研究之后确定的,范围涉及到城区片62个社区。在任务分解时,明确了实事项目的责任单位和施工责任单位。在这些实事项目中,局承担30项,上城区房管局承担10项,下城区房管局承担3项,拱墅区房管局承担7项,西湖区房管局承担6项,江干区房管局承担5项。

  据了解,我局党委和社区责任处室(单位),对实

事项目高度重视,制定了严密的计划,指定了专人负责。
  各区局积极配合,如 西湖区房管局还深化“为社区解决实事”活动的内容,将东山弄社区、上保社区、文天社区、上马腾社区、九莲社区、翠苑三区社区等范围内的部分单位自管房和单位房改房也列为区局办实事的重点内容。 杭四建在接受我局委托的 30个实事项目后,成立了施工组和督查组,加班加点进行施工。
   采访中,还发现局行风办和物业处工作人员,对每个实事项目统一制作了工作反馈单,由项目所在社区进行反馈。据商教苑社区谢书记反映:“这两年市房管局的办实事工程,对社区工作的支持可大了,实事项目的质量很高,我很满意。” 其实,笔者在东山弄、庆丰、石灰桥等社区采访时,感受最深的还是街道、社区给予房管工作的那种关心和支持之情。

  
   新闻背景:
2002年初,局党委作出了 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的决定, 推出了“贴近社区、贴近服务对象”的活动和举措,对五城区所属的社区, 实行由机关、局属窗口单位划片服务的责任办法, 建立了以“开好一个座谈会、解决好两个问题、收集好三个信息、做好四次沟通、走访好五家住户”的社区服务 “ 12345”工作 制度。今年初, 在总结前两年经验的基础上,对 社区服务 “ 12345”工作制度进行了适当调整,确定了“做好一次沟通、收集好二个信息、走访好三家住户、开好四次联席会、解决好五个问题”的服务新思路,突出以街道带动社区的服务新路子,着力加强与城区各街道的沟通和联系。为社区办实事便是“12345”工作制度中的一项内容。

  本报讯 近日,我局党委收到了本市市民李钧写来的一封信,信中对刚调任下城区房管局的陶列娅副局长在热情接待群众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提出了表扬。
  表扬信中说:我是一个普通市民,为了一件遗留问题,多次与下城房管局交涉,时间长达二年左右,但一直未果。陶列娅同志调任下城房管局副局长后,我找到了她,她热情接待、耐心地听取我的意见。她那雷厉风行、果断坚决和公正廉洁的办事作风令我十分钦佩,使我深深感动。从她身上我看到了一名党的干部和人民公仆的好形象,不管我的遗留问题解决结果如何,对她的工作作风使我十分满意。为此,请您们转达我对陶局长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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