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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 州 市 房 产 管 理 局 2004年11月20日 第二十九期 第四版 |
公房租金标准调整 本报讯 10月份起,市区公有住房租金施行新的标准。新标准由原来的平均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40元调整为2.76元。 2004年度我市公房出售价格政策 本报讯 今年度我市公房出售成本价(以砖混二等成套住房为标准)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900元,原为885元;市场价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820元,最低限价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20元。公房出售的有关优惠政策、建筑面积控制标准和售房操作程序等,将仍按原规定执行。 未成年人房屋买卖有新规定 本报讯 为避免不必要的房产纠纷,市产权管理中心近日出台规定:以未成年人个人名义进行房屋买卖时,合同上不能仅有未成年人签字,还必须由父母双方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签字。如未成年人尚无法签字的,可由父母代未成年人签字后,再由父母在代理人一栏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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