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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 州 市 房 产 管 理 局  2005年5月27日 第三十五期 第四版

  本报讯 针对房产办证窗口的实际情况,日前,市产权管理中心调整了房产办证大厅的窗口设置。
  由于原中介公司代办产权证的住户身份校验窗口只有一个,造成很多群众拥挤等待的情况。为此,产权管理中心将原32号校验窗口调整到东面小厅的44、45号窗口,并增加若干张休息椅、饮水机等设备,以便校验身份的住户等候休息。同时还增加电脑叫号系统设备,窗口实行电脑叫号,凭号受理。此次窗口调整后,办证大厅的环境更加整洁有序,工作人员对办证群众的服务也更加人性化。


  本报讯 从5月中下旬开始,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通过举办巡回讲座的办法,在各城区片轮流向广大业委会主任(副主任)、社区居委会主任及物业公司的代表,宣讲物业维修基金的有关法律法规,介绍基金申请使用的程序。据了解,这次巡回讲座的时间为半年,共10个场次。

  本报讯 十亩田家园原名十亩田新村,由于地名的变更房屋幢号进行了重新编排,十亩田家园住户的生活有了一些不便。为此,市产权管理中心联合市财政局农税征收管理分局、市国土资源局利用双休日为住户提供上门服务,更改“三证”地名,免去住户更改“三证”跑三个部门带来的不便。

  本报讯 为尽快妥善解决落实私房政策“换约续租”历史遗留问题,请尚未申请安置的“换约续租”承租户尽快到“换约续租”房屋所在区建设(房管)局,按规定办理“换约续租”申请安置登记手续,申请安置登记截止日期至2005年12月31日止。从4月14日起,局通过《杭州日报》及杭州房产信息网等途径向全市发布通告,要求尚未申请安置的“换约续租”承租户在2005年12月31日前办理“换约续租”申请安置登记手续。
◆粘贴
  关于杭州市市区“换约续租”
  申请安置截止时间的通告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市房管局根据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从资金、房源、住户登记核实等多方面积极开展落实解决“换约续租”问题的
相关工作,急群众之所急,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加快此项工作的落实,目前我市落实私房政策“换约续租”安置工作已基本结束。截止2004年12月31日,我市第一批、第二批申请安置的“换约续租”承租户经审核符合安置条件的,均已参加公开摇号和选房。为尽快妥善解决落实私房政策“换约续租”历史遗留问题,请尚未申请安置的“换约续租”承租户尽快到“换约续租”房屋所在区建设(房管)局,按规定办理“换约续租”申请安置登记手续,申请安置登记截止日期到2005年12月31日止。
  本报讯 自去年12月以来,我市透明售房系统引起了牡丹江、青岛、舟山、哈尔滨、宜春、盐城、余姚、义乌等10余个城市和地区房管部门的关注,纷纷派出人员了解信息综合系统和网上透明售房系统的相关内容。
  据了解,我市网上备案系统推出几个月来,在促进商品房公开、公平销售,规范开发商销售行为,引导消费者理性购房和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经统计,从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4月10日,累计开户认证开发企业113家,累计在网上操作预订房源11026 套,面积148万多平方米;累计网上已预销售实际备案11114 套,面积125万多平方米,访问人数达448.56万人次。
  不久前,在省建设厅组织召开的全省商品房预(销)售网上备案系统建设现场会上,宁波、金华、温州、台州、嘉兴等11个省内城市的房管部门负责人也认为我局备案系统的模式周密、严谨,有很多值得借鉴的地方。省建设厅副厅长张耀深对我市网上备案系统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杭州的做法,不仅得到建设部的充分肯定,也得到了广大市民群众的好评,让市民能放心购房、明白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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