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房管月报>>
  本报讯 在日前我市召开的九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审议通过了《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制定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该《建议》推出了新一轮“十大工程”。这些工程和杭州的未来及市民的生活息息相关,为了让更多的市民了解十大工程,正确地理解十大工程,12月16日晚19时至21时,《杭州日报》特地邀请有关部门到杭州网共同举行此次直播节目。我局副局长姚官礼参加了由《杭州日报》主办的网上直播节目,就“民生保障”工程相关问题为网民解疑释惑。
  作为“十大工程”之一的“民生保障”工程,是以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要求、以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的民生保障工程。简单地说,就是老百姓的生、老、病、死,以及读书、住房、健身等等,都将得到切实的保障。其中与房管有关的具体项目有:“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廉租房”等,今后五年,这些项目的建设都将得到进一步改善。在杭州网直播室里,参加提问的网民络绎不绝,姚官礼副局长一一解答了前来咨询有关房管问题的网民提问。
  本报讯 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市进一步构建完善了经济适用房、低价位商品房、经济租赁房和廉租房“四位一体”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体系。在此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又提出了每年落实“两个一百万”、三年实现“两个房等人”的目标,努力缓解市区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的问题。
  在此基础上,为全面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建设“和谐社会”的精神,今年以来,市委、市政
府本着“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的宗旨,又相继推出了解决我市群众住房问题的一系列措施:将改善“危旧房”住户的居住条件纳入了我市住房保障体系;经济适用房建设“年年放量”、在全国率先推出了“租居房”、放宽了廉租住房申请条件、提高了廉租住房配租标准、解决了产权属市房产管理局的青年公寓承租住户住房困难问题,等等。
  同时为帮助读者了解这方面的机关信息,本报采编了以下报道。
  为有效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使既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又买不起经济解困房的家庭有房可住,根据国务院国发[2003]18号文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多次会同局法制处、拆迁办、市场处、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等各相关 部门开展研讨,拟订完成了《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租赁管理办法》草案,并分别组织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主任、各区建设局等各层面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目前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
  经杭州市房产管理局授权,这次解决产权属市房产管理局的青年公寓承租住户住房困难问题,由杭州市直管公房经营有限公司对产权属市房管局的青年公寓承租住户实施换房。置换出来的青年公寓将用于杭州市区廉租房安置的房源。
  最近,家住杭州翠苑一区的韩女士很高兴,因为她终于有希望告别已居住20多年、仅20多平方米的青年公寓,搬进新家。在经过前期大量调查、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解决产权属杭州市房管局青年公寓承租户的住房困难工作的实施方案,并从12月17日起,进入具体的操作阶段。
   安置现房有113套
  杭州的青年公寓建于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是当时杭州市委、市政府为解决大龄青年婚配住房问题而建造的,也称“鸳鸯楼”。青年公寓采取“只租不售”的方式进行居住,分布于朝晖、翠苑两大住宅区,住房面积较小,一般只有二三十平方米。当时的政策规定,住在青年公寓里的大部分承租户不能参加房改;但随着承租户人口增加,小孩长大,住房困难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为此,我局在年底之前推出“解决产权属市房管局青年公寓承租户住房难问题”的举措(不包括产权属房经公司的房产以及其他私产的产权人或使用人),改变该类房只租不售的方式,使得这些承租户在换房的同时同步参加房改。
目前,为承租户准备的安置房源既有现房也有期房。其中现房113套,每套面积在五六十平方米左右,地点为下城区东荷星苑和江干区三里新城·竹苑,其余为期房(房源待定)。首批满足条件的承租户有望

在明年春节之前拿到新房的钥匙。

     换房需符合条件
  承租户换房必须符合如下条件:一是1998年12月31日前(含)承租并居住至今,且符合参加房改政策条件的,实施换房后与原住房同等面积部分实行使用权置换的同时,按房改政策参加房改。超过部分参照同类地段经济适用房价格由承租人购买,超过职务等级面积参照同类地段经济适用商品房价格购买。二是1998年12月31日前(含)承租现未实际居住使用的,若原承租人符合参加房改条件的,由原承租人按前款规定申请换房;如果原来承租人符合条件自愿放弃换房并愿清退青年住房或者不符合参加房改条件的,原房由杭州市房管局收回,现实际居住人符合规定并经申请批准,可参照经济适用房价格购置住房一套。
      现场可咨询受理
  此次解决产权属杭州市房管局的青年公寓承租户的住房困难问题,我局突出了相关的服务工作,于12月17、18日两天分别在朝晖七区23幢塘南社区党建活动室和翠苑一区社区大门口设立咨询点,发放政策资料,为广大承租户提供方便,青年公寓承租户可到现场填报《杭州市市区青年公寓承租户换房申请表》。同时,还于12月22-24日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为承租户办理相关手续;若来不及办理的承租户,可在12月26-27日到长庆街36号杭州市直管公房经营有限公司办理。
  需咨询的承租户,可拨打杭州市直管公房经营有限公司的电话:87913191。

第十七次经济适用住房
销售
   第十七次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推出1396套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共十余万平方米,其中由杭州新江花园房产开发公司建设的“九堡新江花园”经济适用住房546套,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多层99套、高层447套;由杭州三里亭经济房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三里亭北经济适用房834套,建筑面积64万平方米,多层372套、高层462套;历次剩余房源16套,建筑面积013万平方米。

 

第十八次经济适用住房
公开销售
   12月24、25日,举行了第十八次经济适用住房公开销售工作。本次推出房源共1972套。其中,由杭州市居住区发展中心开发建设的三墩都市水乡滟苑经济适用房1639套,建筑面积1507万平方米,全部为小高层、高层。另有三墩都市水乡历次剩余房源333套,建筑面积288万平方米。

 

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公开销售
超过50万平方米
  截至11月底,我市市区已组织开展了4次经济适用住房公开销售,共推出房源6129套,建筑面积约51万平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约20万平方米,增幅约60%。
住宅楼“平改坡”工程已竣工
  “平改坡”、旧小区整治及危旧房维修,都是我市“民心工程”。年末将至,这些工程完成得如何?记者从刚刚结束的2005年度全市“平改坡”、旧小区整治及危旧房维修工程现场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市211幢住宅楼“平改坡”已完成,9个旧小区整治已进入扫尾阶段。
  为改善城市第五立面的景观,提高居民生活环境质量,今年市政府结合“背街小巷”和“一纵三横”综合整治工程,在全市继续实施住宅的“平改坡”及旧小区的整治工程。其中,上城区华光巷小区、积善坊巷小区和马市街小区,共进行215万平方米旧小区整治,67幢“平改坡”;下城区水陆寺巷小区、桃花河新村小区和柳营小区,共进行192万平方米旧小区整治,47幢“平改坡”;西湖区古荡东区、翠苑三区,共进行163万平方米旧小区整治,63幢“平改坡”;江干区绿萍小区进行84万平方米旧小区整治,采荷路、双菱路、景昙路沿线45幢“平改坡”;拱墅区大关小区东二、东
三苑,共进行95万平方米旧小区改造,34幢“平改坡”。
  为保证上述“民心工程”的顺利实施和工程质量,今年年初,我局组织与各区签订了工作责任状,明确目标。在实施过程中,我局要求各区每月报送工程进度情况和下月工作计划;要求各区必须委托安全监理和聘请质量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同时,我局还专门制定下发了《“平改坡”整治工程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和《旧小区整治工程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对“平改坡”和旧小区整治工程进行考核评定,并将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在日前召开的2005年度全市“平改坡”、旧小区整治及危旧房维修工程现场工作会议上,局物业监管处、市直管公房公司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对各区工作进行了点评,通报了截至11月份的考核评分。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对照年初签订的工作责任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倒排时间表,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全年整治任务。
蔡刚生副局长,五城区建设局分管局长,局物业处、市直管公房公司等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商品房网上按揭备案试运行
  杭州市区范围内的房屋,如果按揭银行为中国银行各大支行,可以在房产信息网上办理按揭备案手续。我局对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各大支行的抵押合同也已开始制作网上模版,有望在明年上半年实现网上按揭备案业务。
建德下发《城镇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实施细则》
  日前,建德市建设局(房管处)传来消息,《建德市城镇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实施细则》现已下发到各乡镇以及新安江各社区,这标志建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受理全面开始。
  根据《实施细则》规定,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常住居民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城镇居民户口三年以上(含三年);现家庭住房(私房和承租公房)使用面积在30平方米或人均使用面积10平方米以下,单人一户按2人标准,2人户按3人标准,3人户以上按实际人口;已领取由市民政部门审核发放的《建德市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金领取证》或《建德市职
工家庭特困证》。租金补贴计算方式为:(家庭实际居住人口×10平方米/人-家庭现住房面积)×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标准。租金补贴标准由市建设局会同市物价部门定期核定公布,原则上每三年公布一次。现行的标准是新安江6元/平方米,更楼和洋溪48元/平方米,梅城、寿昌、乾潭、大同为36元/平方米,其他乡镇为24元/平方米。
  租金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就近向所属社区领取《建德市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经社区和市建设局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公示,并在审批后核发《建德市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资格证》。
       (本报记者 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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