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房管月报>>

【核心提示】
  从12月1日起,杭州市放宽了市区廉租房申请条件,按照新的标准,市区约有3000多户困难群众受益。
  按照新标准规定,持有民政部门核发《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廉租住房申请人,现住房条件由目前的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6平方米及以下,调整到10平方米及以下;实物配租标准由目前的人均住房使用面积8平方米,调整到10至11平方米;租金补贴配租标准,则由目前的人均住房使用面积8平方米调整到11平方米。
  从2001年11月,杭州市正式启动廉租房保障配套工程至今,有400多户最低收入家庭因此受益。这次廉租住房门槛进一步降低,无疑将使更多的低收入家庭居有其屋。
【视点背景】
  1999年底,杭州市停止了住房实物分配。为解决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建立完善住房保障体系。2001年11月,杭州市制定出台了《杭州市市区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根据《试行办法》规定,杭州市对住房、收入双低家庭实行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廉租住房申请条件为:年总收入在低保线以下(即领取《杭州市职工家庭特困证》或《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金领取证》)、住房使用面积人均在6平方米以下的、具有本市户口的家庭。同时,为保障廉租住房合理高效运转,杭州市成立了由市房改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房改办、总工会、市民政局负责筹集及配租,房产管理部门负责经租管理的廉租住房管理体系。至此,杭州市廉租住房管理制度基本成形。
  由于《杭州市市区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在制定时考虑财政承受能力等问题,申请标准控制过紧、门槛较高,符合条件的人员相对较少,保障制度的效能发挥不够充分。2003年7月,在广泛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杭州市及时制定出台了《杭州市市区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对相关的条件作了适当调整。根据《杭州市市区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为了扩大政策的受益面,廉租住房可由申请人向所在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单位、街道(社区)、区房管局、区民政局核准后由市房改办在每季度月末安排公告,公告无异议的核发配租资格证。廉租住房的配租标准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8平方米,廉租住房的配租方法采取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对于一

办。市房改办在完成对申请家庭的审批后,对经审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15天的登报公示,公示期内无人提出异议的,市房改办予以核发《杭州市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证》或《杭州市市区廉租住房租金配租资格证》,申请家庭进入轮候配租。
【视点现场】
做梦都盼着这一天
吴宝根,58岁
  “这下总算有盼头了。”说起下个月即将实施的廉租新政,58岁的吴宝根脸上漾开了笑意。腿有残疾的吴宝根和老伴以及17岁的女儿现在租住在万松岭的一家农民房里,每月要付500元的租金,“我本来是在市中心的环北新村住的,房子实在太小,没办法啊。”老吴直叹气。
  老吴原来在环北新村的房子只有20来个平方。一家三口挤在一间房子里。“那时候,我们烧饭要到走廊上,饭烧完了,又要把锅灶搬回家里。最闹心的就是洗澡,还要到公用厕所里去洗,想起来就烦啊。上高二的女儿看书只能躺在床上,写作业时就要把书放在膝上写,每次写完作业,老是嚷嚷说背都疼了。”因为家里太小,小姑娘根本不敢叫同学到家里玩。“倒不是怕同学笑话,实在是腾不出地方招待他们。”
  女儿一天天大了,和父母住在一起也实在不方便,去年起,老吴咬咬牙,搬到了万松岭。家里的开支本来只靠每个月几百块的低保救助金,现在多出了500元的房租,老吴只得拖着有残疾的腿到处打零工补贴家用。
  对于即将实行的新廉租房政策,老吴言语中透着高兴:“这一天我盼了好久了。我打听过了,新标准实行后,我就符合实
般的住房、经济双困户,采用发放租金补贴的方式;对于夫妻双方年龄均在52周岁(含)以上、烈属、残疾等特殊双困户,采取实物配租。租金补贴标准为人均20元/平方米*月,廉租租金标准为0.6元/平方米*月。
   我市廉租住房的政策,而且突显了“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2001年出台廉租住房政策至今,市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把关,对廉租住房申请对象开展摸底调查,建立住房档案,进行事前公示。截止目前,杭州市区共有479户最低收入家庭通过申请廉租住房解决了住房困难问题,其中实物配租392户,租金补贴配租87户。
【媒体声音】
  从12月1日起,杭州市将放宽市区廉租房申请条件和提高配租标准的政策出台后,引起了杭城各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部分媒体还以整版的形式进行了强势报道。
  11月24日,《钱江晚报》以《3000寒门受惠廉租新政》为题,专题报道了廉租房新政策的情况。
  11月25日,《每日商报》以《门槛降了政策受惠面扩大 细解杭州廉租房新配租标准》整版进行了廉租房政策的报道。
【视点追踪】
    这样申请准入门槛明显降低
  廉租房政策是杭州住房保障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新标准规定,首先必须是持有民政部门核发《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廉租住房申请人,现住房条件由目前的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6平方米及以下,调整到10平方米及以下;实物配租标准由目前的人均住房使用面积8平方米,调整到10至11平方米;租金补贴配租标准,则由目前的人均住房使用面积8平方米调整到11平方米。
  其实,早在2001年11月,杭州市就正式启动了廉租房保障配套工程,将人均使用面积不足6平方米的低保家庭纳入其中。
  2003年,为扩大保障面,申请条件作了适当放宽,除特困、低保家庭外,所有持《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困难家庭,也全部纳入廉租房保障范围,并对持《救助证》的公房承租家庭实行租金减免。截至目前,杭州市共有400多户最低收入家庭因此受益。新标准实施后,预计可以享受这一新政策的家庭将成倍增加。
   同时符合3项条件方可申请
  申请廉租房的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下列3项条件: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市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3年以上(含);现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0平方米及其以下(核定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的户内人口包括:夫妻、子女以及同住一处的夫妻双方的父母亲);已领取民政部门审核发放的《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特困、低保、困难)》的家庭。
  
  各区民政部门可申请办理
  申请人将《杭州市市区廉租住房申请表》和相关资料交各区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租金配租或实物配租的意见,填写配租意见书,送市房改
物配租的条件了。听说到年底之前会有实物配租,不知道我轮不轮得上啊?”说起这些,老吴眯着眼,又笑了。
  我已经很知足了
   张鹤云,75岁
  “快请进,快请进。”75岁的张鹤云老人倚在门框上,热情地招呼记者进屋。在翠苑四区4栋2单元这套27平方米的套房里,门口煤球炉上正炖着一锅骨头汤,“笃笃”地冒着热气。在只有4个平方米的客厅里,除了一张吃饭用的旧桌子和一个老式柜子外,找不到一件值钱的东西。
  尽管如此,张鹤云老人脸上依旧带着满意的笑容,“有卫生间、有厨房、有客厅,比起以前,已经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上了。”
  搬进廉租房之前,张鹤云和他72岁的老伴两人挤在省女监的集体宿舍里。“只有10来个平方,没有厨房,没有卫生间,吃喝拉撒就这一间屋。”老人回忆起两年前的日子依旧苦不堪言。由于老两口所有的生活来源只有张鹤云700多元钱的退休工资和40元的低保,根本不可能买得起房子。
  这样的日子在2003年7月出现了转机。社区干部上门看到老两口的生活状况后,帮忙向民政部门上报申请。2003年11月23日,张鹤云搬进了位于翠苑的廉租房。
  尽管张鹤云的生活依旧过得紧巴巴的,但在他眼里,生活已经开始有了新的变化,“不用出门倒痰盂,不用挤在床边洗澡,这样的房子,每个月只要交二十几块的租金,我已经很知足了。”
【感受】
  居住在翠苑这一杭城较早开发、规模较大的生活社区,人们感受到密集人流带来的都市气息和周边生活配套的便利。对于家住翠苑四区的老赵和老伴两人来说,住在这里还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老赵妻子王月华永远记得2003年10月23日那一天——老赵通过廉租房实物配租领到自家房子钥匙后,他们立刻从拱宸桥的农民租借房搬进了翠苑四区。“原来10多个平方米的房子每月租金就要500元,现在30多平方米,政府每个月只象征性地收233元房租。”如今,老赵两口子虽然无子无女又没有退休金,但在没了房租的负担后,依靠政府发放的675元低保户补助金和老赵打点零工,捡捡破烂可以平安地过着日子了。
  老赵一家在翠苑住的房子,便是杭州市政府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在2003年10月23日那天,杭州共有10户和老赵类似情况的低保户,都成功地申请到了廉租住房,结束之前居无定所的生活。
本版撰写、本报记者、本报通讯 员:王力 盛伟 陈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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