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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现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证办证“立等可取”,是2005年我局在产权产籍管理工作上的一大突破。 为了更好地服务市民,提高办事效率,一年来,我局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扩大网上办事范围,进一步提高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成功试运行了经济适用房网上备案系统,并于10月实现了商品房办证立等可取,原来需要11个工作日的办证时间,现在受理后40分钟就可以办好。 此外,针对当前房屋权属登记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吸取兄弟城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修改完善了《杭州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拟报市政府批准实施。同时,在测绘管理方面,拟定了《预测绘数据入库的操作规定》、《房产分割(合并)测绘的操作流程》、《房产测绘有关技术标准的若干规定》、《房产测绘成果备案的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统一了测绘标准,明确了操作流程,为规范房产测绘行为、保证测绘成果的正确性打下了坚实基础。 |
为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杭州市撤村建居农转居多层公寓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暂行规定》的文件精神,积极加强与市撤村建居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和协调。目前,已对涉及72户农居户的拱墅区拱苑农居公寓共10幢258套房屋进行了初始登记发证,总建筑面积22300平方米。对拱墅区庆隆苑农居公寓共14幢365套进行了受理,即将登记发证,总建筑面积44934平方米。同时,根据市政府撤村建居发证权限下放的要求,拟采取集中办理和各区设点办理相结合、主动上门服务、帮助审核发证要件等多种形式,共同做好城中村改造农居公寓的房屋发证工作。 2005年,局在产权产籍管理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与其在内部管理中的创新之举是分不开的。尤其是“三个通报”制度的推行(产权管理动态、行风检查曝光和好人好事表扬通报),有效促进了行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并在局系统得以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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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百年来,杭州作为历史文化名城,人文荟萃、底蕴深厚。2005年是我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起步之年,我局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拟制了保护办工作流程,并结合市场需要,科学决策、大胆实践、积极稳妥地推进杭州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的各项工作。 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和指导下,2004年我市成立了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领导小组,并把办公室设在我局。为建立健全保护工作网络,2005年,着手建立了杭州市、区两级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机构,并于去年底成立了“杭州市历史建筑保护志愿者组织”,让更多人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为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4月,经市政府审议通过,公布了《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实施细则》,为做好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具体落实打下了基础。 |
继第一批75处历史建筑保护名单公布后,又确定了第二批47处历史建筑保护。为详细掌握历史建筑情况,局对各历史建筑进行了实地踏勘、实景拍摄,核查了相关资料,现已基本完成建档工作。同时,经向社会公开征集历史建筑标志牌样式、经专家评审最终修改确定后,对第一批历史建筑进行了挂牌。 根据对历史建筑产权产籍、建筑风貌等房屋调查情况,拟订了《杭州市历史建筑保护试点的推荐及确定办法》,确立了首批15处历史建筑保护试点名单,目前已全面开展试点整治工程。历史文化街区的整治工作在我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由五城区分别负责开展。目前,上城区元福巷历史文化街区、下城区武林路南段历史文化街区、西湖区留下老镇历史文化街区、拱墅区小河直街、江干区笕桥直街历史文化街区和笕桥直街都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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