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本报讯 9月28日,市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工作办公室组织市建委、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房管局、市规划局等部门,对我市房地产预(销)售情况、房产中介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促进杭州房地产市场的和谐、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我市专门成立了杭州市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多部门参加、为期半年多的房地产交易秩序整顿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挂帅,成员包括市政府、市建委、市发改委、市房管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委宣传部等多个部门的负责人,并下设由各部门组成的办公室。 此次房地产交易秩序整顿活动涉及面广,重点检查、整顿内容多达12个方面。其中,对房产企业的检查包括是否存在未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擅自预(销)售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前收取或变相收取定(订)金、诚信金、投资款、集资款;预(销)售许可前进行定房、定价、定号;将购买的未竣工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炒卖房号、楼花、楼号等恶意炒作、哄抬房价,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囤积土地;有房不售、拒售、惜售、囤积房源;对同一套房源多次预订或多套房屋累计预订率明显偏高;预订、预(销)售、撤销合同备案存在弄虚作假或进行虚拟交易等。针对中介机构,则主要包括是否存在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在代理买卖过程中赚取差价;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不按有关规定签订房款监管协议及擅自挪用客户房款等。另外,是否发布虚假广告和其他违规违法广告,销售 |
过程中是否实施合同欺诈,以及小区交房验收、规划面积核定、规划竣工验收等内容,都在检查之列。 这项跨年度专项整治活动,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2006年9月15日至10月底,由各房产开发、中介企业进行自查自纠;2006年9月25日至12月底,由建设、工商、发改委(物价)、房管、土管、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各自的管理职能进行部门督查和抽查;2006年9月28日至2007年4月底,由上述行政管理部门在整顿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下进行联合综合执法检查;2007年1月至5月底,对整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整改情况,进行重点复查。 为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通过媒体和杭州市房产信息网,向社会公布检查进展情况。建设、工商、发改委(物价)、房管、土管、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都将建立并公开专门的投诉电话,以方便群众投诉。 9月28日进行的第一次集中专项整顿行动,共抽查了7家开发企业和3家中介公司。检查发现其预售手续齐全、合同签订规范、网上操作符合要求,各方面都颇为规范。 ◆链接 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经营环境,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市已建立起一系列法规制度。如2003年,在全国率先出台了限制期房转让政策;2005年,出台了加强和规范杭州市商品房预(销)售经营管理的《通知》,对包括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各类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还在国内较早建立、健全了网上诚信档案……这一系列努力,为我市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
|
||||||||
|
②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杭州市房产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本网的转载件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为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市房产信息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④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网联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