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市市区第二十次廉租住房申请工作于日前结束。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基本情况已在《杭州日报》、杭州房产信息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举报。
从2005年12月1日起,我市市区廉租住房申请条件按新标准执行。新标准规定,廉租住房申请人现住房条件由原来的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6平方米及以下调整到10平方米及以下;实物配租标准由原来的人均住房使用面积8平方米调整到10-11平方米;租金补贴配租标准由目前的人均住房使用面积8平方米调整到11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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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此次廉租住房申请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共70户,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根据调整后的廉租房申请标准对申请家庭进行了核查。其中,符合申请廉租住房的低保户或困难户共59户(实物配租3户,租金配租56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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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讯 10月21至22日,我市第二十二次经济适用房进行了预登记,共推出2040套房源。准购证号码在200466501至200473089(含)之间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市民参加了预登记。目前,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正在对预登记人员的选房资格进行核查。史 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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