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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不低于高度2.2米的遮挡围墙或者硬质遮挡围护,应当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划定施工危险区域,在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夜间作业应当设置警示灯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
近日,市政府公布了第227号令《杭州市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并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根据建设部和省、市政府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拆迁的要求,局总结了近年来对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管理的经验教训,学习调研了上海、宁波等兄弟城市的先进立法经验,多次听取相关单位、拆迁人、拆房施工企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起草了《杭州市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对房屋拆除施 |
工安全问题进行了全面、有效的规范,重点明确了以下方面的内容:一是将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除活动纳入统一体系进行规范和管理,并明确了一些特殊情形的管理职责问题;二是明确市建委负责协调,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综合监管,各区相应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做到职能明确、各司其职;三是建立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切实保障安全管理的落实;四是详细规定了拆迁人和施工单位的具体安全责任、安全防范措施,并规定了明确的处罚责 | ![]() 任,从而确保施工安全的落实。 《办法》的出台施行,将对规范我市的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起到积极作用,也为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
建设项目以外的临时性房屋的拆除,不适用本《办法》。 萧山区、余杭区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管理的具体规定。 (2)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管理的协调工作。 (3)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拆除的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拆除的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各区房管、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区人民政府指定的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
计予以确认。(5)在房屋拆除工程开工15日前将相关资料向有关部门备案。 (1)房屋拆迁许可证;(2)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3)施工单位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证明;(4)房屋拆除施工合同及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5)房屋拆除施工组织设计;(6)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及相应的资格证书;(7)拟拆除房屋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上地下管线的说明;(8)施工作业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凭证;(9)采用爆破方式拆除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批准文件。 按照规定不需要申请拆迁许可证的拆除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持除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外的资料进行备案。 |
(2)因拆除施工危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地上地下管线安全的,应当暂停施工。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经相关部门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施工。 (3)施工时发现爆炸物或者不明管线的,应当暂停施工。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经有关部门处置完毕后方可恢复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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