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换约续租”是在落实私房政策过程中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据我局1997年的调查,当时全市有“换约续租”户1920户。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通过拆迁双重安置、调剂分配、单位个人购房解决等多种渠道,使相当部分“换约续租”户的住房问题得到解决。2002年9月,据我局不完全统计,全市城区“换约续租”户已下降到450户左右。
为妥善解决“换约续租”历史遗留问题,2003年年初,市委、市政府明确:在2-3年 |
内解决杭州市区范围内的“换约续租”户的住房问题。

▲2003年,我市顺利完成第一批149户“换约续租”承租户的选房顺序公开摇号工作。并为其中40户承租户办理了入住手续,房源具体情况是:三里新城·竹苑、下城区流水东苑、拱墅区大关,房屋建筑面积均在50至65平方米之间。
▲为彻底解决“换约续租”户的住房问题,我局先后于2005年4月14日、11月24日在《杭州日报》上刊登了《关于杭州市市区“换约续租”申请安置截止时间的通告》,为剩余的“换约续租”承租户办理申请安置登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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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截至2005年12月31日,加上第一批“换约续租”承租户,我市申请安置的“换约续租”承租户累计达245户。
▲2004年12月11日、2006年1月21日,第二批“换约续租”承租户分别进行了公开摇号选房,并落实了安置房源。具体为三里新城·兰苑、三墩都市水乡和草荡北景园。
▲2006年12月7日,选取三里新城安置用房房源的100户“换约续租”承租户办理了入住手续。
▲2007年2月1日,选取北景园安置用房房源的57户“换约续租”承租户办理了入住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