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经济适用住房2007年第(1)周期的申请人登记工作截止。截至11月7日,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共登记约8000余户。
9月14日,我市出台了《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根据《办法》规定,符合相关准入条件且申请人在1960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家庭,于11月5日至7日携带填写完整的《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及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社区进行了公示登记。社区于11月10日至14日统一张贴了《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准入情况公示表》,接受群众监督。
为使受理工作顺利进行,市房改办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并 |
专门成立了三个检查组,到各区所辖的部分街道、社区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各城区也高度重视,积极落实,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受理工作顺利开展。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六城区和之江旅游度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及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别出台了实施意见,对本区经济适用住房受理申请各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各区进一步健全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机构,建立区房改办,并落实了受理工作人员。按照受理工作的要求,各区还确定了受理申请的场地,接通了网络专线。部分城区还对受理场地进行了装修,以方便群众受理。此外,为使受理工作顺利开展,各城区建设(房管)局多次召集街道、社区相关受理人员进行培训,邀请市房改 |
办工作人员就相关政策、操作流程等问题进行讲解,并开展现场答疑,通过培训,使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更加熟悉政策,明确了操作流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从目前情况看,市区各公示登记点虽然繁忙,但秩序井然。
据了解,申请家庭资格审核完毕后,对基本符合条件的家庭,将采取摇号方式产生受理顺序,并依据受理顺序确定《准购证》顺序和选房顺序。基本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根据《摇号结果公告》,并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家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于11月30日起至12月4日到所在区建设(房管)局进行受理登记,领取相应的《受理单》。
(史 艺) |